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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新增助航标志与桥梁警示标志设置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 文章来源:

一、项目编号:JS23TP003(招标文件编号:JS23TP003)

二、项目名称:桥梁新增助航标志与桥梁警示标志设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欧维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卜年大街25号

中标(成交)金额:17.5000000(万元)

序号

供应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市欧维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桥梁新增助航标志与桥梁警示标志设置项目

北江白土大桥、京珠高速大桥及百旺大桥(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当地的施工条件,制定安全相关保障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定期,特别遇台风、暴雨、汛期时,对标识设施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如发现标识牌出现画面破损、污迹、显示不全、褪色、字体残缺、画面空白等导致影响品牌形象情况时,成交供应商应在3天内重新喷画或制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质保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实施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5)《关于印发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10]756号;
6)《广东省航道局航标维护管理办法》;
7)《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
(二)规范文件和技术标准
1)《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12708-1991);
2)《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
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4)《内河交通安全标志》(GB13851-2019);
5)《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
6)《广东省航道局航标质量标准》;
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8)《内河航标技术规范》(JTS-T181-1-20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韶关航道事务中心浈江航标与测绘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路42号        

联系方式:0751-6919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邮编:512026)            

联系方式:邹代锋、郑小青,0751-8616600,sgjsgscg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代锋、郑小青

电 话:0751-86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