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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集团智能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量: 文章来源:

 

1.招标条件

韶能集团智能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韶能集团智能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武江区、乳源县必背镇、乳源县桂头镇、南雄市主田镇、南雄市苍石镇、南雄市坪田镇、南雄市帽子峰镇。

2.3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集控中心建设计划分为三期:

一期计划建设智能集控中心并改造及接入横溪、钓鱼台、钓鱼台小机组、银溪、杨溪口、瀑布一级、瀑布二级、苍石一级、苍石二级、中坪一级、中坪二级、帽子峰 12 座水电站,实现12座水电站智能化、集约化运营管理。

二期计划改造及接入长潭、金盘、大小转、富湾、长安、溢洲、孟州坝、濛浬、湾头9座电站及接入木坪、下寨、塘源、华坑、曲江一级、新河头、黄竹坪、白沙、黄洞、松源10座水电站,实现31座水电站智能化、集约化运营管理。

三期计划接入集团公司湖南所辖水电集控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站(100MW)、风力发电站(拟建设1000MW)、生物质发电站(360MW)、储能电站(拟建设)、智能制造园区等,建设虚拟电厂、现货交易辅助决策、售电平台、智慧能源管理等系统,打通各平台与智能集控中心数据,实现集团公司多业务领域资源整合、一体化协同运营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整体提升集团公司各业务领域收益。

本次招标仅进行一期内容建设,但投标人需统筹考虑一、二、三期所有建设内容,做好项目整体规划设计,预留二、三期建设相关资源、位置、数据接口等,避免后续产生重复性投资。

本项目一期工程预算金额约1200万元。

2.4 项目工期

本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工期共90天。

2.5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次招标仅进行一期规划内容建设,但考虑项目一、二、三期之间的关联性、整体性、专业性等因素,投标人需负责完成项目一、二、三期的整体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一、二、三期的设计方案、技术可行性论证、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编写、施工技术交底等内容。如投标人本次中标,在招标人进行二、三期建设规划时,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二、三期相关设计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总预算金额内。

设备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韶能集团智能集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智能集控中心项目招标技术规范范围内和设计要求未尽内容智能集控中心建设、电站端升级改造等所有一期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含以上资质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CMMI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自动化或信息化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或二级建造师或以上级)资格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自动化或信息化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专业 级(或以上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少于 2 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投标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并生成的报告或打印截图(查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备注:以上资料均可以由投标单位提交《企业承诺书》形式予以自我澄清。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招标人

2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方式,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见第3条所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15日至2025年7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持以下资料(报名资料1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国内邮购采购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5 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85 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s://www.zhaobiao.cn/)、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

人:辜工     电话:0751-8153269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人:郑工      电话:0751-8616600       传真:/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项目建设及招采部)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    

监管电话:0751-8153155(审计监察部)8169771项目建设及招采部)

 

 

招标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5年714